法华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5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狐仙最怕狐仙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11 23:01
  • 1万

    主题

    3万

    帖子

    16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66448

    活跃会员热心会员推广达人宣传达人论坛元老荣誉管理优秀版主突出贡献最佳新人灌水之王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9-20 16:58: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季沧州说:有个狐仙,住在某人的书楼上已经几十年了,它为主人整理卷轴,驱除虫鼠,收藏管理图书的本领,使那些收藏家望尘莫及。它常与人对话,而始终不露其形。
      有时,主人宴请宾客,偶而为它虚设一席,它也匿形出来应酬。它谈吐文雅,妙语连珠,令在座之人大为倾倒。
      一天,在宴席上,大家行酒令取乐。令官宣布酒令规定:在座之人各说出自己所怕的人,而且要合乎情理,否则须受罚;如果说的人非自己一人所怕,也要受罚。
      于是,有的说怕道貌岸然的讲学家,有的说怕卖弄风雅的名士,有的说怕为富不仁的阔老儿,有的说怕给官吏拍马屁的人,有的说怕精通逢迎之道的人,有的说怕过份谦虚的人,有的说怕礼法太多的人,有的说怕谨小慎微、有了话想说又不说的人。
      最后问狐仙,它说:“我最怕狐仙。”众人轰然笑道:“要说人怕狐仙,还差不多,您亦属狐类,有什么可怕呢?讲得没道理,该罚一大杯。”
      狐仙讥笑地说:“天下只有同类是最可怕的。南方的瓯、越之人,不会与北方的奚、冒之人争夺土地;生活在江海中的渔民,不会与车夫来争夺陆路。这是因为他们非同类之人。凡是争夺遗产的,必是同父之子;凡是争宠的,必是同夫之妻;凡是争权的,必是同朝之官;凡是争利的,必是同一市上的买卖人。
      “势利接近就会相互防碍,相互防碍就要彼此倾轧了。猎人射野鸡时,要以野鸡做诱物,而不用野鸭;捕鹿时则以鹿为诱物,而不用猪羊。凡施用反间计作内应的,也必定是同类人;不是同类人,就不能投其所好,伺机而进。由此可以想见,狐仙怎能不怕狐仙呢?”
      在座的一些有艰难生活经历的人,都称赞狐仙的话入情入理。只有一位客人不以为然,他斟了一杯酒,敬到狐仙座前说:“您的话确有道理。不过,狐仙并非您一人所怕,因此,还是要罚一大杯。”众人一笑而散。
      我认为,罚狐之酒,应该减半。因为相互防碍倾轧之事,尽人皆知;至于睡在身边,实为心腹大患,借水乳之情,却包藏祸心的事例,不知道的人可就多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顶 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